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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公司不可走“捷径”

轻信广告受蒙骗
1998-06-29 来源:生活时报 韩金星 我有话说

日前,北京市公安局治安处特行科根据工作中发现的可疑线索,将一名利用办假营业执照和假公章骗取他人钱财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6月8日下午3时许,治安处特行科负责审核刻章换信工作的赵春、韩正两位民警,正在忙着接待来访客人。这时,家住本市西城区的伊某手持“北京斯博瑞德广告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走进接待室,申请刻制该公司的公章及财务、合同专用章等。民警赵春接过伊递过来的有关材料仔细审核,结果发现其出示的营业执照上有多处疑点。于是他向韩正使个眼色后转身与市工商局联系,经核实很快查明伊某所持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系伪造的。

经过做工作得知,原来伊某想开办一家广告公司,但嫌办理手续麻烦,于是便通过一家报纸上刊登的代办广告业务,请一位姓苏的男青年代办。为此,他付给苏某代办费2.7万元,没想到换来的却是一张假营业执照。最后,他还提到,请苏某办的3枚印章过几天才能交货。

根据事主伊某提供的线索,特行科王博副科长在请示领导后,迅速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6月18日上午,王博副科长带着民警来到海淀区小西天十字路口交货地点静候嫌疑人的到来。11时许,苏某出现,当他正要将3枚假公章递到事主手中时,民警一拥而上将其擒获。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市民:当您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时,应到国家工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即使请人代办,也要看代办公司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的合法注册;代办人是否经过工商管理部门考核,是否持证上岗。如果发现有欺诈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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